为做好我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院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依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具体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
复试主要采用资格审查、政审、面试(含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
2、复试安排
时间 | 安排 | 说明 | 地点 | 工作人员姓名 | 联系电话 | 负责单位 |
9月23日上午 | 报到、资格审查、政审 | 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https://grs.hdu.edu.cn/2026/0914/c13800a300304/page.htm | 六教中505-2 | 荆润秋 | 87713539 | 材环学院 |
9月23日下午 | 面试、外语能力测试等 | 六教中507-1 | 面试组成员 | 86878539 | 材环学院 |
注:实际复试安排可能会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灵活机动组织复试。
3、复试内容
(1) 复试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的阅读理解与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操作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等。
(2) 复试题目是难度适中的客观题或综合性、开放性的主观题。
(3) 材料科学与工程的面试主要内容有:材料类专业相关基础知识,侧重考察考生对材料专业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实际应用的能力,同时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动态、实验操作和常识的了解和掌握。
(4) 材料工程专业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侧重考察考生对材料专业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实际应用的能力,同时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动态、实验操作和常识的了解和掌握。
(5) 资源与环境专业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等专业相关基础知识,侧重考察考生对上述专业课程(环境化学、环境工程、环境地学、污染控制工程、环境材料等)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掌握、理解和实际应用的能力,同时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动态和常识的了解和掌握。
4、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百分制)= 面试成绩(百分制)×8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20%
注:如有加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5、录取原则
(1) 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系统”进行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得录取。在复试合格推免生数大于推免名额数的情况下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 未尽事宜按照我校最新发布相关规定执行。
三、联络方式
李老师,电话 0571-86878539,邮箱 42328@hdu.edu.cn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