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提升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保证人才遴选质量,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推免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推免指标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及最新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考研升学率、学科专业建设和上一年度推免工作实施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学院推免生推荐名额分配数,推免名额增量重点向国家战略发展急需学科及学校优势重点学科倾斜。
我院推免生指标共为2名。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杭电教[2021]131号)文件精神,确定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1名;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则将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推荐名额调整给普通推免生推荐名额。推免工作细则见附件。
二、学院推免原则
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学生的学业综合成绩及科研能力进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三、学院推免工作进程安排
1、8月28日-8月30日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推免”办法相关规定,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学院2027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发布推免通知及实施细则,组织推免政策宣讲会,确保每位应届本科毕业生知晓学院推免细则等相关内容。
2、8月31日-9月2日学院组织2027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学生填写《推免生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推免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4),学科竞赛获奖团队推荐学生还需同步提交《竞赛团队成员放弃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资格承诺书》(附件5),于9月2日11:00前提交至学院学工办六教中楼505-2室荆润秋老师处,审核汇总后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3、9月3日-5日,学院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经教务处复核无误后,再将拟推荐名单(含学术专长生公示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3天;
4、9月8日16:00前,学院将推免生《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按照《推免生拟推荐情况汇总表》整理排序后纸质版送至教务处。
四、关于推免实施办法的补充说明
非专项推免仍执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杭电教【2021】131号),学校结合推免工作实际,作如下补充说明:
1.附件中的“实用新型专利”的科研积分数更正为“2”。A类学科竞赛按标准认定科研积分,B类甲等国家级学科竞赛按降级认定科研积分。
2.标志性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和申请科研积分的成果必须在本科阶段申请(参加)并获得,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发明专利授权须以第一发明人且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权利人单位,学术论文成果认定含在线发表,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的 A、B类国际会议论文(Full paper/Regular paper)可认定为一级及以上期刊。列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国际期刊预警名单》(含历年发布)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均不予认定(以论文投稿日期为准)。
3.本科阶段,非英语专业学生考取雅思成绩6.0及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视同符合推免生英语要求。
4.学科竞赛团队获奖的推免候选人资格实行限额推荐,团队获奖成员排序按主办方发文认定,若发文无法体现成员排序,则以竞赛指导教练组提供的排序证明为准,排序在前者优先推荐,若排序在前者放弃,排序靠后者方可依次推荐。其中,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竞赛团队获奖学生的推免候选人资格依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竞赛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杭电办【2024】116号)执行,其余标志性高水平创新成果的学科竞赛获奖团队成员排序前三名具有推免候选人资格,限推一名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
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zip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实施细则-2026.8.pdf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6.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