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杭电研〔2021〕131号)和《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专家小组评审,我院拟推荐学生排序,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书面实名向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反映,具体事宜可联系教科办周老师(6教中509办公室),联系电话:87713537,邮箱zsh@hdu.edu.cn。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杭电研〔2021〕131号)和《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专家小组评审,我院拟推荐学生排序,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书面实名向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反映,具体事宜可联系教科办周老师(6教中509办公室),联系电话:87713537,邮箱zsh@h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