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安排以及学校招生复试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总体原则,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稳妥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复试工作
(一) 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面试复试方式,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复试全程录像。
(二) 复试日程安排(复试钉钉群号:116810001348,入群时备注:拟报专业+姓名+调剂)
三、复试内容
1、复试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的阅读理解与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操作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等;
2、复试题目是难度适中的客观题或综合性、开放性的主观题。
3、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以下简称“材科”)的面试主要内容有:材料类专业相关基础知识,侧重考察考生对材料专业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实际应用的能力,同时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动态、实验操作和常识的了解和掌握。
4、材料工程专业(以下简称“材工”)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侧重考察考生对材料专业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实际应用的能力,同时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动态、实验操作和常识的了解和掌握。
5、资源与环境(以下简称“环境”)专业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等专业相关基础知识,侧重考察考生对上述专业课程(环境化学、环境工程、环境地学、污染控制工程、环境材料等)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掌握、理解和实际应用的能力,同时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动态和常识的了解和掌握。
四、复试准备
1. 复试前准备
(1) 网络复试平台采用钉钉和QQ,考生应提前安装相关软件并熟练操作,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如有电话号码修改请务必提前联系学院
(2) 预计复试前1天学院会与考生进行模拟连线测试,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
2. 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提交到Zjy42674@sohu.com;注意不同文件合并前,须跨页另起)
(1) 【将以下两份材料,合并为一份PDF】文件命名为:考场+姓名+材科/材工/环境/+考号
① 填写完毕的个人陈述表+(盖红章)成绩单
② 填写完毕的复试登记表
(2) 【其他佐证材料合并为一份PDF】文件命名为:佐证+姓名+材科/材工/环境/+考号
① 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② 准考证
③ 学历学籍证明
④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 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 资格审查表:请点击https://grs.hdu.edu.cn/2025/0319/c1721a276261/page.htm下载附件、填好相关信息、贴好照片
⑦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⑧ 政审表
⑨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见文末附件2)
3. 复试材料(电子版)
将以下佐证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发给复试秘书: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单、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未按要求签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流程
1、复试开始前、复试当天与复试结束后的操作流程按照附件1执行。每名考生复试时间总长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中各面试小组对每个考生的具体操作流程按图1执行。
图1:面试小组对每个考生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复试评分标准(百分制)
(1) 英语翻译及交流环节:英语听说能力(20分)
(2) 专业知识考查环节: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30分)
(3) 专家提问环节:应变能力(思维活跃度、回答问题准确度、知识面等)(30分)
(4) 综合考查环节:综合素养(清晰性、严谨性、逻辑性等)(20分)
(5)思政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合格与否)
七、录取工作
(一)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 60% + 复试成绩(百分制)× 40%。
注:如有加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二) 录取规则
1、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初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违规处理
1、对在招生复试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导师、教师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严肃处理。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调剂生挑选原则
1、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和材料工程专业接收材料类的考生,学科门类代码为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56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专业接收环境类及相近学科,学科门类代码为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57资源与环境、0856材料与化工、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28农业工程。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入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和材料工程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应与材料类科目相关,调入资源与环境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应与环境类科目相关。
十、预招生计划【如有变化,以实际情况为准】
十一、其它
如果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学校最新要求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docx
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