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第二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05浏览次数:590

各位同学:

一、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第二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管理办法》(杭电教[2013]97号)文件精神,符合修读条件的2013级学生,可在2015310之前填写《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第二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将纸质申请表交本人所在学院教科办,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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