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一、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第二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管理办法》(杭电教[2013]97号)文件精神,符合修读条件的2013级学生,可在2015年3月10日之前,填写《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第二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并将纸质申请表交本人所在学院教科办,逾期不再受理。
各位同学:
一、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第二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管理办法》(杭电教[2013]97号)文件精神,符合修读条件的2013级学生,可在2015年3月10日之前,填写《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第二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并将纸质申请表交本人所在学院教科办,逾期不再受理。